为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激励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等文件的规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现将2025年7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申报永嘉县2025年(所属2024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予以公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如请联系永嘉县残联,联系电话0577-57756951。
附件:2025年7月至10月永嘉县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信息公示.xlsx
永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