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等七部门关于深化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浙残联发〔2025〕2号)、《关于印发<永嘉县“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永残联〔2023〕25号)等文件要求,经机构提出申请、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残联党组理事会研究决定,拟向永嘉县颐爱看护中心等18家机构发放2026年第二季度(4-6月)残疾人之家运营补助金1147294.12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8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残联反映,联系电话:0577-57756950。
附件:2026年第二季度永嘉县残疾人之家运营补助资金汇总表.xls
永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