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上半年(截至2026年6月30日)永嘉县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永嘉县残联反映,联系地址:永嘉县东城街道环城东路313号永嘉县残疾人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7-57756951。
附件:2026年上半年永嘉县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xlsx
永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7月13日